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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能否以停水断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法律这样规定……

时间:2018-6-25 返回上一页

如果现代人缺少了水电供应,基本上是没法生活,因而停水停电是逼迫住户的重要法宝。如果不交物业费,就意味着停水停电,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还会那么强势吗?但人们又会去想这样一个问题,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和缴纳罚款的方式惩罚业主,是否真的合法?

在业主没有交纳物业费的情况下,大家普遍存在三种误区,实践当中也广泛存在,那么这些误区究竟是什么呢?

误区一:认为物业公司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

法条链接:《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的原则,就是说合同的效力只能在合同签订主体之间发生。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具有委托性质的物业服务合同,而住户的用水用电服务,则是来自于住户和自来水公司与供电局之间的合同,物业公司不能因为当事人未交纳物业费而采取断电断水的惩罚方式。

误区二:认为物业公司可以强制物主交纳罚款?

法条链接:《行政处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而行政处罚法又规定了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公司并不属于行政机关,是没有任何权力对物主进行罚款的。当然,如果业主拒不交纳物业费且一直拖欠,根据法律与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主张相关滞纳金。

误区三:认为就停水停电等行为造成的损失只能认栽。

法条链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一方面,物业公司如果对没有上交物业费的业主中断水电服务,就可能没有履行服务合同中保障水电正常供应的责任,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面,即使认为水电费代收代缴和保障水电供应不属于服务合同的内容,因为物业公司擅自通过停电停水等行为给住户带来损失,住户可以通过侵权责任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公司也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当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只能通过协商、起诉等公力救济的方式主张自身权益,否则就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小贴示:虽然没有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权自行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如果用户没有及时交纳电费、水费等费用,供电单位还是有权力中止供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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