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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为—87条员工行为规范 每一条都是生命安全的保障

时间:2018-7-27 返回上一页

一、员工一般安全守则

(一)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二)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现场。

(三)严禁饮酒者进入生产和施工区域。

(四)严禁带陌生人进入生产装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区域。

(五)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严禁在上班时间睡岗、离岗、串岗、长时间占用生产电话、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七)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装置区;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和随意使用明火。

(八)严禁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器具。

(九)未取得安全上岗作业证的特殊工种,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十)严禁随意乱动厂内设备、设施和化学品;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严禁动用。

(十一)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清洗衣物。

(十二)严禁擅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十三)严禁在运转设备、机架、走板、栏杆上坐、卧、跑、跳,严禁跨越走板、栏杆、皮带输送机等运行机器。

(十四)严禁在作业现场玩耍、嬉闹和打架、斗殴。

(十五)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安全警告标志、标贴及警示指示。

(十六)员工上下楼梯必须扶扶手。

(十七)严禁在走动、跑动过程中玩手机。

二、员工防护安全

(一)作业前须按作业要求佩戴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准作业。

(二)工作服须系扣,扎紧袖口、裤脚和衣襟。

(三)女工应将长发整理好,放入安全帽内。

(四)安全帽须系带;严禁坐、压安全帽。

(五)安全带须高挂低用,严禁将安全带的腿带拆除,严禁将安全带当绳索使用,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打拧。

(六)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子和易起静电服装进入防爆区。

(七)严禁私自拆除劳动防护用品的零部件。

三、员工操作安全

(一)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二)岗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操作法,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控制各项参数在指标范围内。

(三)启动机泵(传动装置)前必须盘车。

(四)转动设备启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五)转动设备严禁触摸、擦洗、拆卸、清扫运转部件;严禁在运转部件附件探取物件、带手套作业;运转部件未完全停止前,严禁用手、脚、其他物件强制制动。

(六)严禁非电器工作人员随意乱动电器设备,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须通知电工处理,其他人不许乱动。

(七)电器设备必须保持干燥、通风,严禁湿手接触开关、电器设备;严禁用水清洗带电电器设施。

(八)电器设备发生火灾,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

(九)进入高压带电设备区域作业须设专人监护,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具。

(十)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私装各类电器设备。

(十一)严禁不切断电源进行临时电源的接引工作。

(十二)严禁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隔离开关、跌落保险严禁带负荷操作。

(十三)严禁随意操作挂有警示牌的电气开关;严禁随意拆除电气开关上的警示标识。

(十四)班组长在作业前必须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操作。

(十五)各种压力容器在承压状态下严禁敲打和维修,严禁乱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保护装置。

四、员工现场安全

(一)工作现场照明不足,威胁安全生产时,应及时与电工联系处理。

(二)已安装好的安全罩或围栏等隔离装置,不得随便拆除。

(三)严禁随意靠近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

(四)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高处上下交叉作业。

(五)车辆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须装阻火器。

(六)严禁在卷扬机、皮带机等动转设备上(周围)站立、逗留、跨越、穿越或行走。

(七)严禁钻到运行中的皮带下部架构内清理杂物。

(八)严禁擅自移动、更改安全设施。

五、员工作业安全

(一)未办理动火作业票,严禁动火作业。

(二)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登高作业。

(四)未办理电气作业票(临时用电作业票),严禁电气操作作业。

(五)未办理吊装作业票及6级以上强风,暴雨或雷电时,严禁吊装作业。

(六)未办理盲板作业票及,严禁盲板作业。

(七)未办理动土作业票,严禁动土施工作业。

(八)未办理检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九)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十)严禁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

(十一)起重机工作中,严禁从吊臂或吊物下通过、停留;严禁在高处作业下方站立或行走。

(十二)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十三)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四)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五)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并醒目地悬挂各种警示标识。

(十六)吊装作业时严禁超重吊装,严禁随意使用非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

(十七)使用吊车进行作业时,必须在支撑下垫枕木。

六、员工交通安全

(一)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外出办公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二)驾车员工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

(三)员工上下班途中应走人行道,严禁横穿未设通行区域的马路。

(四)员工在骑乘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时严禁双手离把骑车、听音乐。

(五)严禁驾驶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空档溜车。

(六)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七)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八)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九)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司机疲劳驾驶。

(十)严禁危险品拉运车辆违章载人或违章作业。

(十一)严禁危险化学品拉运车辆随意行驶及停放。

(十二)车辆未经检查严禁出车。

(十三)严禁在驾驶室内存放易燃物品。

(十四)严禁驾驶员在驾驶途中打电话或进食。

(十五)严禁铲、叉车在行驶过程中载人。

七、内部治安

(一)严禁攀爬、跨越各类围栏、围墙。

(二)出入生产区、家属区的职工、机动车辆须接受门卫检查,严禁无理取闹、谩骂或殴打警卫。

(三)机动车辆须按规定进出公司生产区。

(四)门卫必须文明执勤,严禁故意刁难进出人员。

(五)严禁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

(六)严禁员工酗酒闹事、谩骂他人。

(七)严禁员工损坏公私财物。

(八)严禁员工在阳台上燃放鞭炮。

(九)严禁员工利用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十)严禁在职工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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