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栏目导航
集团新闻
领导关怀
行业动态
党政建设
政策法规
 
行业动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等《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解读

时间:2021-7-20 返回上一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今天,我们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力先生,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女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润晓先生解读《十条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请李力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首先,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注、关心和支持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一、《十条措施》出台背景和过程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省政府专门召开建筑业改革发展大会,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等政策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做大做强做优为导向,加快推动建筑业壮大规模、提质增效,“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37万亿元,特级资质建筑企业数量从22家增加到45家,成功入选国家建筑业综合改革试点和钢结构住宅试点省。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严峻形势下,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9万亿元,缴纳税收641亿元,占全省税收的7.3%;实现增加值5617亿元,占全省GDP的7.7%,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凸显,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底,刘家义书记、李干杰省长就建筑业改革发展作出批示,要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偏少、产业外向度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和吸收外省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建筑业发展实际,起草了《十条措施》初稿,并送有关部门会签,5月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初正式印发。   二、《十条措施》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以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提出了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   (一)坚持优环境、促发展。营商环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十条措施》的第1条就是“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通过支持省内企业采取联合体投标等方式,增加参与轨道交通、机场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机会,从而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的施工能力。落实优质优价政策,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级工程奖项的,计取优质优价费用。通过加快推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先以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主导的工程项目为突破口,要求在采购或招标时,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不平等限制条件,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二)坚持重激励、抓创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这方面在《十条措施》的第2条、第3条和第8条体现比较明显。比如说,对在省内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特级资质的,财政给予奖励,可以说支持力度还是很大的。另外,通过允许建筑企业凭施工许可证等材料申请抵质押贷款等举措,可以较好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再比如,我们鼓励创新驱动,支持建筑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对于达到相应标准的,优先给予支持认定。   (三)坚持减负担、增活力。减轻企业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注重做好“减法”,着力为企业减负,激发发展活力,主要体现在第4条、第5条、第9条和第10条。比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4类保证金,进一步释放企业流动资金压力。通过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规范工程结算行为,切实缩短结算周期。再比如,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   (四)坚持引进来、走出去。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是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的必然要求,为此,《十条措施》分别就“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和“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有关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想方设法吸引大型企业总部落户山东,对特级资质企业在我省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财政给予奖励,并在人才住房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同时,通过完善外出施工联络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建筑业企业推介活动,对开展境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的,给予投保保费补贴,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以上是对《十条措施》的简要介绍。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系统阐述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牢牢把握的“九个必须”经验启示和根本要求,为新征程上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明确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为契机,乘势而上、奋起直追,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行业争先进位,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问题一:刚才,您介绍了《十条措施》出台的背景,其中也提到了我省建筑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能不能介绍一下具体都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我们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李力: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看得出您对我省建筑业的发展十分关心。近年来,虽然我省建筑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确实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比如:2020年我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9万亿元,排在全国第六位,与经济大省地位还不匹配;目前我省有特级企业45家,排在全国第四位,但年产值超过百亿元的企业只有25家,龙头带动作用不够突出;我省外出施工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为21%,省内企业开拓外埠市场的意愿和能力还不够强。另外,我省企业普遍存在高端人才不多、技术能力不强、资本运作水平不高等问题,在承接超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大型桥隧等高精尖项目上不占优势,导致经营范围单一、产业链条不长。解决好这些问题,也正是这次《十条措施》出台的出发点和切入点。近期,还将召开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同时,还将针对有关条款,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我们还将跟进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倾听企业的“呼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到真奖、真补、真抓、真扶,让建筑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并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贯彻《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为契机,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努力推动我省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重点在四个方面再加力:  

     (一)在做强企业上再加力。指导各市全面梳理分析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优势和短板弱项,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实施精准扶持、靶向助力,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大而强的特级企业、一批专而精的专业企业、一批带动力强的外出企业、一批辐射面广的全产业链企业、一批影响力大的高端企业,开创建筑业发展新格局。   (二)在做大市场上再加力。一方面,指导各地积极为骨干民营企业搭建平等竞争平台,支持他们与央企国企同台竞争,扭转省内市场占有率不高的局面。另一方面,强化外出施工联络服务,引导省内企业紧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合理布局、精准布点,加快提升行业发展外向度。   (三)在叫响品牌上再加力。一是抓人才,鼓励企业外引内培,加快培育一支由综合型管理人才、高水平科技人才、高技能操作人才组成的高素质产业大军。二是抓创新,支持建筑业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智能化建造、装配式施工、智慧化管理等关键技术,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三是抓融资,持续深化银企合作,在专项信贷、授信额度、个性化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四是抓宣传,筹备举办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广泛宣传山东建筑业企业,叫响齐鲁建造品牌。   (四)在提升效益上再加力。一是改进建造方式,大力培育装配式、钢结构、全装修等新业态,提高生产效率。二是改革组织方式,加快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新模式,提高管理效能。三是改变运营方式,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提供一体化服务,拉长产业链条,提高经营效益。   问题二: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我们注意到《十条措施》中提出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请问有哪些具体措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李力:建筑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产业规模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同时建筑行业也属于轻资产行业,企业抵押物、质押物不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导致我省企业在轨道交通、桥梁隧道、超高层建筑等高端市场的占有率不高,可以说融资难、融资贵已经成为制约我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瓶颈。为解决好上述问题,在《十条措施》中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允许建筑企业在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后凭施工许可证等材料向银行申请抵质押贷款。对开展新信贷业务并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给予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对规模相当、信用良好的民营、国有建筑企业,同等条件下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主要目的就是拓宽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输血、造血、活血。下一步,我们将会同金融部门对相关措施进行细化,确保企业能够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问题三:《十条措施》在“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激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提出了一揽子含金量很高的财政支持的新举措,请问文件出台后企业能真切感受到哪些政策红利?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东辉:感谢大众日报记者的提问和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关注。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刚才李力书记提到,我省与江苏、浙江建筑业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特级资质企业的数量少,整体市场竞争力不强。这次《十条措施》出台的财税举措,将紧紧围绕补齐这一短板弱项,拿出真金白银,强化激励引导,聚焦三个方面施策发力:   一是聚焦产业做大。对在我省新注册的特级资质建筑企业,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大型优质企业在鲁投资兴业。同时,对我省建筑企业在外承揽工程或到境外投资的,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和保费补贴,激励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二是聚焦企业做强。对现有建筑企业首次获得特级资质,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1年,对“小升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减按10%的比例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是聚焦环境做优。全面落实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增值税留抵返还、困难企业延缴税款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建筑企业发展“减负松绑”,营造更加优质宽松的营商环境。   前段时间,我们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门制定了政策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条件、申报程序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图索骥”申请奖励资金。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策宣传,抓好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让建筑企业获得感更强、发展劲头更足,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谢谢!   问题四:《十条措施》提出“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安全发展”,是不是明确了将来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润晓: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确实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绿色低碳发展等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数字化发展。李干杰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十条措施》时强调,要强化安全监管、质量监管,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目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和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日臻成熟,并加速向各领域、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成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促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十三五”以来,全省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快速推进,省政府颁布了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出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入选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43亿平方米,开工装配式建筑1.12亿平方米,创建装配式建筑国家示范城市7个、产业基地34个。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针对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具体政策措施,健全与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工程监管服务机制。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人才,尤其是培养既懂土木建造又懂数字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培育壮大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队伍支撑。   问题五:文件专设一节“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特别是提出“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缴纳4类保证金”,请问能否介绍一下这项政策的具体情况,在这方面有没有基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润晓: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依法保留的四类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下: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8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额的10%;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价款的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按合同额的1%缴纳,并对缴存比例实行动态管理。   2017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政策支持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投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工作。我们通过调研了解到,四类保证金一般采取现金形式缴纳,施工企业普遍反映四类保证金占用大量流动资金,资金压力大。据统计,2019年、2020年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缴纳四类保证金总数分别为384亿元和451亿元。针对四类保证金占用企业大量流动资金的实际,为缓解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要求,2018年8月,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在投标保证金中先行试点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2019年10月、2020年3月和7月先后印发了开展工程履约、质量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的试行意见,保证保险涵盖了全部4类保证金。2020年,全省保险机构共开出各类保单4.4万份,替代保证金154亿元,约占保证金总额的34%,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助力了企业复工复产。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的试行经验,制定更加统一、明确的配套措施,以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为突破口,加大推行力度,进一步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问题六:可以看出“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是我省建筑业开拓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润晓:企业开拓外埠市场,是打造企业品牌、树立行业形象、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我们长期致力于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一方面,强化外出施工联络服务,依托驻外企业布局片区站点,建立省、市联动协调机制,确定专人联络,畅通联络渠道,组织召开企业推介会,积极开拓省外市场。2020年,全省在省外完成建筑业产值3198.2亿元,同比增长11.7%,产业外向度超过21%。另一方面,指导企业有序进军海外,2020年,积极克服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外承包工程平稳运行,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650.4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5.7亿美元,占比59%,青建、烟建、天元、淄建和德建等5家建筑业企业入围2020年度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250强。   下一步,我们将开拓省外市场和进军海外市场双向发力,切实提高市场份额。前期,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出省发展“十百千”服务工程工作方案,我们将指导各市抓好落实,建立健全相关服务制度,全力搞好协调服务,积极为企业外出施工搭建平台,采取设立联络点、召开推介会等形式,引导企业主动对接国家大战略,积极参与国内各类功能区、国家级新区、新基建工程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海外工程建设发展联盟”作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企业积极参与沿线国家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技术、资金、设备、标准和劳动力联动输出。推动业务转型发展,引导有实力的企业积极适应国际市场新变化,以运营一体化、投建营一体化等多种模式,向上下游产业链拓展,由建设施工优势为主向设计咨询、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的综合优势转变。加强风险防范,利用好“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企业提供风险咨询、风险提示等服务。

 
上一篇: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9月1日起施行 这些重要知识点你应该知道!
下一篇:山东省政府发文,这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要成“标配”
 
 
 

版权所有 山东潍坊市三建集团 电话:0536-7251451 传真:0536-7256666 邮箱:wfsj888@163.com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2999号 邮编:261101 鲁ICP备05010021号

您是本站第位客人
返回首页 | 后台登录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三建集团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